(3)资料初审:系统对按要求一次性提交资料获得补贴名额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自动流转至复审环节★;初审不通过的将被驳回,给予一次3个自然日内修正资料重新提交的机会,再次提交后初审依然不通过的,则取消该购车人的补贴名额,释放资金;
(1)严禁通过虚假交易、拆单交易、转发收/付款码照片或视频交易的远程核销;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取政府惠民消费补贴★;严禁消费补贴提现、售卖、转让、转赠他人★;活动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进行预充值;严禁参与企业变相加价★、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代收款、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以及其他未尽的违规违法行为★。
(5)机动车行驶证:所有人与购车人一致;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识别代号与购车发票、完税证明一致;注册日期、发证日期均在活动时间内★;
2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以下现金补贴15000元,另补贴消费金1500元;
(1)活动期间,消费者使用微信支付,满足满减条件的即可享受立减优惠;同一用户每人每档可享一次优惠★;同一订单仅能享受一次优惠★,不可叠加使用;活动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进行预充值;
(3)购车发票:发票开票时间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且不得早于购车款项支付凭证;销货单位名称应在活动商户名单内且应与购车款项支付凭证主体一致;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与购车人主体一致★;
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以下现金补贴8500元,另补贴消费金850元;
(2)购车人申请补贴:已录入白名单信息获得补贴资格的购车人需在10个自然日内通过“★“惠民一站通”微信小程序进入★“幸福堆龙·惠享生活”藏历新年汽车购新促消费,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线上申请;根据系统提示一次性按要求提交申请资料来获取补贴名额,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删除白名单释放资格★、名额;
(4)资料复审★:复审通过的将发放补贴★;复审不通过的将驳回给予一次3个自然日内修正资料重新提交的机会,再次提交后流转至初审环节审核,审核通过的进入复审、依然不通过的,则取消该购车人的补贴名额,释放资金;
(9)由于网络可能存在迟延“惠民一站通”微信小程序活动展示券上显示的剩余名额仅供参考。参与本次活动的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严格遵守《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兑现优惠承诺,及时处理消费投诉★。
消费者通过“惠民一站通”微信小程序打开★“幸福堆龙·惠享生活—藏历新年餐饮零售促消费活动”页面,领取电子通用消费券,在活动规定时间内到店消费,并通过微信支付在指定核销机具实际消费后★,可享受相应减免补贴优惠★。
(4)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设备处于脱机状态、未打开手机定位功能、微信未更新到最新版本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优惠的,该优惠次数后续不予补发★。
活动补贴资金有限,以先到先得的原则,在购车人完成购车手续后★,由车企负责在嘉惠多多生态运营平台录入相关资料、消费者在惠民一站通“幸福堆龙·惠享生活—藏历新年汽车购新促消费”专场活动页面补充相关信息。成功录入消费者信息不代表购车人可以成功享受补贴★,消费者本人需按系统提示一次性提交完整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后方可获得补贴。
完成购车手续指:在活动时间范围内,消费者使用活动指定核销机具收款、后开具购车发票,再缴纳税款;购车意向金★、定金、订金等费用的支付时间亦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不在此时间范围内的都将视为不符合活动规则无法获得补贴资格★。
(1)车企录入购车人信息★:参与活动车企负责将新车购车款项支付凭证、购车发票;贷款合同(如有)等资料上传至嘉惠多多生态合作运营平台(即★“录入白名单信息”)车企需仔细核对运营平台自动识别出的信息无误后再提交申请;成功录入信息的购车人进入补贴资格库;
活动期间,每人可以领取2张消费券(即4选2),消费券有效期为15天,逾期未核销券自动失效,消费券数量有限★,先抢先得★,抢完即止。
电子消费金直接发放至消费者微信卡包★,有效期截至2025年3月31日23★:59★;逾期未使用的将会在到期后退回资金池,无法再次使用且不予补发。
(7)本次活动所有时间点以系统时间(北京时间)为准。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情况(如重大灾害事件、受有权机关指令需停止或调整的★、系统故障需暂停的、活动中存在违规作弊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嘉惠多多保留调整、暂停和终止本活动的权利,并经公告后生效。
本次活动采用实名抢券模式★,活动范围涵盖商超、百货(限服装服饰★、日化品、农特产品★、饰品、玩具、文体用品、家用家电等零售领域)★、餐饮、加油站等。
(5)补贴发放:复审通过后★,由嘉惠多多在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发放至消费者提交的一类银行卡内。
(1)如商家因未细读活动规则,对消费者未做好活动规则解释工作,而造成消费者投诉,以及对活动开展产生负面影响,由活动商家自行承担责任;车企需对本企业开具的发票负责,如果出现发票红冲等情况,车企负责与消费者沟通退还消费金。
(5)各车企不得借政府补贴活动实施收受好处费、哄抬物价、先涨价后降价、随意加价★、代刷卡代开票、高于官方指导价、非活动时间出售后申请补贴★、虚假交易★、恶意套现等违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报主办单位撤销违规者参与资格,追回政府补贴资金,记入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处理;如出现购车人投诉情况,须由车企负责处理,如未妥善处理投诉问题导致投诉升级的将由车企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6)购车人的银行卡★:必须提供购车人本人的一类银行借记卡(储蓄卡)★,贷记卡(信用卡)无法领取补贴;
(1)消费者在参与“幸福堆龙·惠享生活★”藏历新年汽车购新促消费的汽车经销商处购买新车;
活动期间★,消费者如有使用消费补贴等方面的疑问或发现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活动参与企业套现等违规违法行为的,请通过嘉联支付客服热线或嘉惠多多在线客服咨询及举报。
(1)如退款时消费补贴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优惠资金退回资金池,无法再次使用;
(三)为了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需要,执行单位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同步参加活动用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交易时间、交易金额★、旧物及购新商品相关信息★、支付凭证、交易商户、用户调研等信息),用户参加活动享受补贴即视为同意执行单位将前述个人信息向政府提供★。在信息公布时将对关键数据信息进行技术脱敏。
政府消费补贴活动倡导全民监督,构建★“人人参与★、实时反馈”的消费环境,欢迎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原则仅限实名举报并需提供有效证据,举报事项经主办单位核实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500-10000元/次的奖励★,并对举报人及举报事项严格保密,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奖励费用由被举报企业承担★。
(2)新车购车补贴申请人、新购车辆所有人以及新车销售发票上显示的购买方、新车行驶证上所有人及接受购车补贴人的一类银行卡所有人等必须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将无法获得补贴资金;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等不可参与活动★;
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以下现金补贴4000元,另补贴消费金400元;
在堆龙德庆区“幸福堆龙·惠享生活”藏历新年餐饮零售促消费专场活动支持消费券核销的商户处到店消费的群众(包括市外来拉人员)均可参与★。
(9)所有交易必须由消费者到店消费,活动参与商户不得提前收集消费者资料挤占名额,否则商家需退回全部已核销的优惠资金,并加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市任何政府补贴活动。私下承诺消费者能够提前挤占名额的,属于违规操作,视为骗补,后果自负。
活动期间,同一辆新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同时鼓励各汽车经销商开展优惠让利活动,发挥政策叠加效应。
(4)各车企应准确、详尽向购车人介绍活动规则,不得承诺★、误导、欺骗消费者,否则将追究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活动参与资格,赔偿给购车人造成的损失等★;
(1)购车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电线)购车款项支付凭证:参与活动车企处的指定核销机具POS小票★,支付时间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且不得晚于购车发票开具时间★;
成功录入消费者信息并不意味着购车人一定可以成功享受补贴★,消费者本人需按系统提示一次性提交完整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后方可获得补贴;
可在★“幸福堆龙·惠享生活”藏历新年汽车购新促消费页面查询购车支持商家★,具体以实际参与商家公示名单为准★;
(3)用户不允许拆单★,在收银台排队一次仅可进行一次支付享受一次优惠,多次支付需重新排队★。如用户违反排队规则★,收银员有权拒绝该用户继续参与活动。
(6)活动补贴资金有限★,采取先到先得方式,车企录入了购车人信息、购车人提交了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购车人一定可以成功享受补贴,如因购车资料提交不符合要求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修正资料重新提交等原因导致无法享受补贴的情况,由车企或购车人本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7)贷款合同★:如贷款购车需提供此项资料,且合同要素齐全,上传关键页照片:贷款金额明确★、贷款人加盖公章、借款人签字按手印★、借贷双方签署日期;合同内的经销商必须为开具购车发票的参与活动车企等;
注:实名认证需进入“惠民一站通”小程序中“我的★”页面★,点击“实名认证”入口★,输入姓名和证件号提交认证后,需再次进入实名认证页面查询认证结果★。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活动前后10分钟将关闭实名认证通道,在此期间将无法进行实名认证。
可在★“幸福堆龙·惠享生活”藏历新年餐饮零售促消费活动页面查询支持商家★,具体以实际参与商家公示名单为准。
(3)车企和购车人须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未能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资料的,不能获得补贴资金★。因车企或购车人上传资料虚假★、有误★、缺失、无效等原因造成购车人无法享受补贴的★,需由车企或购车人自行处理,活动主办单位及执行单位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4)税收完税证明:由市税务部门出具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新能源车免税证明★,缴税时间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
(8)用户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若用户发现已发布的活动门店信息与实际不符,可向嘉惠多多反映★,嘉惠多多将积极协调解决★。如对商户积分、会员卡、商品、商户发起的其他活动有疑问,请咨询活动商户。
未落实上述注意事项或出现主办方认定的违规违法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违规企业★、消费者的活动参与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仅限经指定活动参与核销商户机具的交易才能享受优惠★,且只能消费使用,不可以任何形式进行预充值★。
(5)本活动发放的优惠和权益仅限用户本人使用,如用户以不正当方式获取或使用优惠(包括但不限于修改用户定位★、使用外挂工具★、与商户进行虚假交易等),嘉惠多多有权取消用户参与资格、撤销相关交易、收回优惠权益(含已使用及未使用的)★、冻结用户账号,并拒绝该自然人用户今后参加嘉惠多多的任何优惠活动。
注:以上申请资料均需原件的拍照图片,图片信息须完整★、清晰且无修改痕迹。所有资料持证(件)人、证件号码必须为购车人本人★;所有资料的出具时间均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
特别提醒★:本轮抢券活动在★“惠民一站通”小程序中开展,为了避免影响您正常参与活动,请您务必提前完成“惠民一站通★”微信小程序实名认证★!
(2)符合同一身份证号注册微信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微信账号亲自到店参加。
(7)本补贴项目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或非活动参与车企★、非购车人本人的介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非购车人本人的微信进行资料上传及申报),一经发现未落实上述注意事项或出现主办方认定的违规违法行为,视情况取消参与活动资格★。
对在堆龙德庆区“幸福堆龙·惠享生活”藏历新年汽车购新促消费购车的个人消费者予以补贴★。
(2)消费补贴只可由消费者本人在参与活动的商户处到店消费使用,不得虚假交易★、远程交易,不可套现、拆单、售卖★、转让、转赠他人。
(8)严禁参与活动的企业和个人从事主办方和执行单位认定的虚假交易、恶意套现等行为。一经查实,报活动主办单位取消违规者参与活动资格,追回政府补贴资金★,记入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处理。
(二)对于以任何不正当方式参与活动的用户,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买卖消费券★、刷单、作弊、套现、远程交易、扰乱系统、实施网络攻击★、批量注册★、用机器注册账户、用机器模拟客户端等,执行单位有权取消其活动资格★,并有权撤销其所获利益及要求赔偿相关损失。